内江市文化馆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10-22
中内江市文化馆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2016〕171号),为多渠道多层次广纳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内江市文化馆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音乐专业技术岗位;
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招聘名额:1名。
二、考核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面向全国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具有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岗位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音乐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及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内江市文化馆(内江市市中区邱家嘴晏安路95号)。
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
成立考核组对报名者进行德、能、勤、绩、廉以及工作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情况进行现场综合考核,由内江市文化馆集体研究择优确定并报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由内江市文化馆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政审及公示
体检合格后,内江市文化馆、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政审,政审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补充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招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2、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内江市文化馆工作5周年内不得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3.本次考核招聘由中共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内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832)-2270162 (0832)-2172787
监督举报电话:
(0832)-2033584(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