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的公告
来源 :雁塔区人民政府 2020-03-19
中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的公告》,现将雁塔区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为报考雁塔区区属中小学教师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详见附表1)。
二、资格复审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采取电子邮件提交资料,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审核。应聘人员将岗位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或拍照(JPEG格式),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以下指定邮箱(详见附表2)。邮件标题需以“报考岗位+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格式命名(如:语文教师1+某某+1234)。资格复审通过与否,以及资料缺件情况,均通过电子邮件告知。
三、资格复审时限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12:00。规定时限以后,首次提交资料的邮件,视为放弃,不予审核。规定时限内提交的邮件,经审核,存在缺件情形的,需及时补充提交。补充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3月20日(星期五)18:00。
四、所需资料
(一)西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二)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正反面扫描);
(三)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报告等,具体如下:
1.国内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认证),其中非雁塔生源地的2020届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供《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除毕业证、学位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认证);
3.国外留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其中暂未取得2020年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单;
(五)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生提交资料后,应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动态,因未及时关注,造成错过规定时限,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组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携带岗位所需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复核。未经复核、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不得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及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待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公告。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西安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咨询电话询问。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29-85575109
区教育局:029-85381628
电话咨询时间: 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表:1. 资格复审名单.xls
2. 附表2.xls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