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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西安外国语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20人)

来源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19-03-13

  2019西安外国语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20人)

  根据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热爱学生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身心健康,善于与人交流。

  (五)应聘毕业生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院校均应为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最后学历学位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六)应聘者应达到大学英语四级水平及以上(即425分及以上)。非英语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该项可不做要求。

  (七)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应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

  (八)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生会部长级及以上干部、社团负责人等)。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西安外国语大学网站校园公告、招聘专栏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工部网站

  (二)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将报名表和附加材料扫描版一并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格式:最后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发至招聘专用邮箱fdy@xisu.edu.cn(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30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专职辅导员+姓名

  【附加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序】: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扫描件(需加盖所在党委/党总支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3)曾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相关证明需由所在党委/党总支或团委加盖公章,并附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扫描件(应聘人员须提供已获得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扫描件;在读应届生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研究生阶段在读证明扫描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在读人员需提供在读证明复印件,外文版须同时提交译文);

  (5)外语等级证书扫描件(非英语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该项可不做要求);

  (6)两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如缺失报名表或以上必备材料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学校立即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对已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学校有权予以解除,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2019年3月25日-27日)

  3月25日-27日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3月28日在学工部网站公布确定参加第一阶段测试人员名单。

  (四)第一阶段测评:笔试和初面(2019年3月30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参加第一阶段测评,第一阶段测评分为笔试和初面,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学工部网站通知为准。

  初面时应聘者必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件、证书以及证明的原件,以备校验。

  (五)第二阶段测评:第二轮面试和心理测评

  根据第一阶段测评成绩,确定进入第二阶段测评人员名单。参加第二阶段测评的人员名单以学工部电话通知为准。

  (六)体检

  第二阶段测评通过人员将参加体检,体检统一在西安外国语大学校医院进行,以学校体检结果为准。

  (七)公示

  对体检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在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工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签约(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请于招聘工作期间登录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工部网站,及时查看有关工作安排。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位应聘者切勿轻信各类谣言和假冒网站,谨防上当受骗。

  四、联系方式

  学工部:夏老师029-85319275

  人事处:库老师029-85319339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00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工部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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