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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11名

来源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10-28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想政治

理论课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也是山西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高等职业学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旅游业务指导部门。学院位于省城太原高校云集的学府区,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2018年我院被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与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本科毕业学校也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普通高等学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安心应聘岗位工作(不得转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8.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要求和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三支队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材料提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10月30日。

  报名地点:山西旅游职业学院人事处

  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2)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须提供党员证明(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公章)。

  (4)《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个人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5)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退回材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专技岗位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转入专技岗位1。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的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考生方可按照招聘岗位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11月10日上午9:00--11:00

  (1)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基础知识占60%。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2)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笔试的人员,考试当天(11月10日)凭学院人事处盖章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进场,开考30分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

  (4)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体检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西旅游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考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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