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东市招聘中小学教师通知
来源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6-19
中各位考生:
现将2018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进行公布,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务必于6月21日至26日(其中23日、24日为周六、周日休息,审查人员不上班),携带《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审核表》(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件、笔试准考证、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考生的笔试成绩由考生通过“个人笔试成绩查询”链接自行查询。
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根据公告的报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保留复印件及考生的联系方式。其中,对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4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还要认真核对身份证和户口本中标注的少数民族信息,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笔试名次。
现场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将于6月29日统一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予以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考生注意:
1.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能否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已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能够取得教师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在我省“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应分别提供由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等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材料。
5.以临聘教师身份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须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统一格式的临聘教师证明原件。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临聘教师证明。
6.以省内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身份报考医护岗位的考生,还须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统一格式的证明原件。
7.以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退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已经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次提供退伍的相关证明。
8.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由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原件。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原件。
9.考生报考前若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或相关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其中:在职公务员由单位及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开具,并经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10.按青海省生源报考的考生,若现户籍不在青海省内的,考生请注意本人户口本中是否有迁出户口的记录,若无,则还须提供证明本人原户籍在青海省内的证明材料。
11.若考生委托别人来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本人给委托人出具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手印,但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
12.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13.逾期未到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递补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并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14.面试的时间预计在7月中旬,具体面试时间以本网站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做好准备。
联系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海东市教育局: 0972-8611713
海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0972-8613919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6日
附: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