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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精讲:第二章第一节教育与人的发展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4-27

  第二章  教育目的与教育制度

  第一节 教育目的的概述

  一、1.概念:   教育目的指教育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根据一定社会发展和受教育者自身发展需要及其规律,对受教育者提出的总要求,规定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是培养人的质量规格 标准,同时也反映了教育在人的努力方向和设社会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

  广义的教育目的 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国家和社会教育机构、家长、教师等对新一代寄予的期望都可以理解为广义的教育目的。

  狭义的教育目的 是指国家对教育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无论具体培养社会什么领域和什么层次的人才,都必须努力使所有学生都符合国家提出的总要求。

           教育目的既是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教育工作的归宿。教育目的是全部教育活动的主题和灵

         魂,是教育的最高理想。

  2.教育目的的内容结构      是指教育目的由哪几部分构成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教育目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就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身心素质做出的规定,二是就教育所要培养的人的社会价值做出规定,其中,关于人的身心素质的规定 是教育目的的内容结构的核心部分

  3.教育目的与教育方针

  l 教育方针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根据政治、经济要求,明令颁布实行的一定历史阶段教育工作的总的指导方针和总方向 。 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具有政策的规定性,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必须 贯彻的强制性,教育目的知识教育方针的若干组成要素之一。

  l 两者的区别: 教育目的侧重于对人才培养规格 做出规定,教育方针侧重于对教育事业发展方向 提出要求。教育目的有时是由社会团体或个人提出的,对于教育实践可以不具有约束力,而教育方针则是政府或政党提出的,对教育实践具有强制性。

  4.教育目的层次结构: 三个层次:

  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同中有异,重点突出,特点鲜明;教师的教学目标。

  5.教育目的的功能/作用:   对教育工作具有导向 作用; 对贯彻教育方针具有激励 作用;

  对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的重要标准;调控 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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