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理论》: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8-21
中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教育与人的发展这章节里比较重要的一个部分,作为教师考试的高频考点,经常会以选择题的方式出现,有时也会考到简答题。能否准确把握该知识点关系到考生最后考试的得分情况,那么怎么能将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这个知识点理解和把握到位呢,中公讲师将在此帮您进行释疑解惑。
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主要体现在人的发展具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个别差异性和互补性等五个方面。这些规律具有重要的教育学意义,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规律。
(一)顺序性
正常情况下,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和先后顺序性,不能逾越,也不能逆向发展。而且个体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简单到复杂、量变到质变的一个发展过程。
如刚出生的婴儿,往往都是先会动脑袋再会动身,先会翻身爬再会走路,先会走路这种粗大的动作再会像拿筷子等精细的动作。民间谚语“三翻六坐七滚八爬”的出现,也体现了人在身体发展上具有顺序性的道理。
所以人的身心发展的顺序性要求我们应该做到循序渐进,培其根而顺其时,按照一定的顺序去发展,遵循学生发展的顺序性,不能揠苗助长。
(二)阶段性
人的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具体表现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不同的总体特征和主要矛盾,面临不同的发展任务。比如在人的身心发展过程中,童年期的学生思维具有很大的直观性和形象性,抽象思维能力还比较弱,而到了青年时期,主要是以抽象思维为主,情感较为细腻。这就体现了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所以,就要求教育者要根据不同的年龄阶段的特点阶段进行,在教学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特点提出不同的发展任务,采取不同的内容和方法,有针对的进行教育。不能搞“一刀切”。
(三)不平衡性
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具体表现在:第一:同一方面,不同时期的发展是不同的。如:身高和体重在1岁和青春期发育较为明显和迅速,其它时间都处于较匀速的发展。第二:同一时期,不同方面的发展也是不相同的。比如儿童在1岁左右通常是儿童发展语言和行走能力的时期,有的孩子先发展走路再说话,有的则是先说话再行走。而且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速度不同,青春期的孩子在生理上已经达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在心理上仍然不是很成熟,这也说明了个人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了解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的基础上,我们要了解关键期的概念,关键期是指最易学会和掌握某种知识技能、行动动作的特定年龄时期。由奥地利学者劳伦兹所提出,在关键期对孩子进行恰当的教育,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所以,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要关注儿童身心发展的关键期,恰当把握语言、思维、人格等发展的关键期,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个别差异性
个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个别差异性,受遗传、环境、教育、以及其主观能动性的不同的影响,每个人的发展优势、发展方向和达到的水平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如,在性格上有的人内向,有的人外向;在个人发展上有的人早慧,有的人大器晚成。
所以,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应该根据每个人的特点进行不同的教学策略,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教师必须深入了解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有的放矢的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得到最大发展。
(五)互补性
个人的身心发展具有互补性,具体表现在生理与生理的互补,如:盲人的听力、嗅觉、触觉往往会好于常人;互补性的另一方面还体现在,机体某一方面受损甚至缺失时,可以通过精神力量、意志、情绪状态对整个机体起到调节作用,帮助人们战神疾病和残缺,使身心依然得到发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身残志坚。如:海伦凯勒、贝多芬,霍金、张海迪等。
所以,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应该结合学生实际,扬长避短,长善救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