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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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常德津市市教育系统招教师公告

来源 :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3-14

  六、考试

  (一)确定开考岗位。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常德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0: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未超过10:1的岗位,只进行面试。考试成绩在津市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润寰楼(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成绩在津市市人社局网站公示。

  2.面试:时间:2019年3月30日上午8:00至3月31日。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东方红校区润寰楼(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无学生教学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学校和津市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津市市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津市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公示后自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应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津市市人社局研究,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

  十一、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招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津市市人社局审批,报常德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2019年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相关事宜

  1.报考人员在招聘会现场报名时要仔细阅读并签定应聘人员承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条件按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全称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经相关部门研究执行。

  咨询电话:0736-4222843(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13575210264(刘老师)

  13873698579(曾老师)

  监督电话:0736-4214203(津市市人大内司委)

  举报电话:0736-4200800(津市市纪委监委)

  津市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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