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湘南学院招聘教师94人公告
来源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3-03
中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2月25日(含)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科研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2)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