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公告
来源 :郴州市教育局 2018-11-23
中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 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体检公告
根据《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公告》,现将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
请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报名表》,于11月26日(星期一)上午7:20前到达郴州市教育局(苏仙南路3号)院内集中,清点人数、查验身份后确定体检医院。7:20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体检对象。分别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为以下四种之一:第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带本人像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报名表》按时参加体检,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封闭区;体检人员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体检封闭区。否则,按违纪处理。
3.体检费用标准以体检医院公布的为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
4.请体检人员体检前几天勿饮酒,在体检当天抽血、B超、验尿前勿进食,违者后果自负。在完成抽血、B超、验尿后由医院统一安排早餐。
5.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6.体检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考生认真阅知体检公告有关内容,凡未按公告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附件: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共33人).doc
郴州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