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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沙市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公办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8-07-05

2018年长沙市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公办教师招聘公告(2人)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创建于兴新学热潮中的1902年8月,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传统,这里导师荟萃,人才辈出,一批无产阶级革命家曾在这里学习、工作和从事革命活动。毛泽东、何叔衡相继在一师附小担任主事,谢觉哉、李维汉、肖三等同志也曾在这里任教,任弼时、毛泽民、毛泽覃、陶峙岳等同志是我校的校友。

  长期以来,学校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着力营造高品质教育。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岗、全国中小学科研兴校示范基地、教育部国培计划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实践基地、湖南省芙蓉标兵岗、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五星级红领巾示范学校、长沙市示范化学校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7月14日至7月18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系统,点击“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后对照应聘的岗位类别,按照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教。由评委分项目分别计分,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面试内容为即兴说话和才艺展示。

  试教:试教(15分钟片段课教学)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考试结果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3.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校监察处)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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