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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

来源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1-01

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经咸宁市政府同意,结合我校新高考课程改革部分学科教师非常紧缺的需求,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奥赛训练教师4名:数学、物理、化学、 生物各1名。

  学科优秀教师7名: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地理、

  体育(足球教练员)、心理健康教育各1名。

  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学历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6.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人员;

  5.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及资格复核、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4 日至11月 8 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鄂南高中信息大楼三楼办公室,联系人:李春,联系电话:0715-8123087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相片2张;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表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④《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选择与自身条件匹配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3.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 报考人员需要填写《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根据《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岗位匹配性负责,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6.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负责组织进行。

  (四)现场报名及确认缴费

  现场报名时采集登记照片及缴费。报名费为100元/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费用概不退还。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到鄂南高中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①教育理论必备知识;②学科知识及专业能力;

  3.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满分成绩为一百分,教育理论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报考奥赛训练教师岗位的学科知识及专业能力中含竞赛试题)。

  4.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不足3: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6. 笔试成绩在咸宁市教育信息网、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网站同时公示。

  六、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面试的形式为讲课,即按学科进行分组现场讲课。讲课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及新高考学科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统一备课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 面试成绩满分为一百分,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的平均分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

  3. 体育足球教练员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个人技能展示10分钟,面试时间合计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讲课和个人技能展示各占50分,个人技能展示所需体育器材由考生自带。

  4. 面试讲课以咸宁市高中阶段现行使用相应学科教材中某一课或某一章节的某个知识点为选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心理考核与体检人选。

  八、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

  1. 应聘人员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 如遇成绩排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临时弃权,如某一学科只有2名或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必须达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程序。

  九、心理考核与体检

  1. 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人选,心理考核与体检工作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组织进行,心理考核与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阶段。

  2.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 学校或受检人对心理考核与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完成全部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逾期未进行心理考核与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待心理考核与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 心理考核与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 因考生放弃或心理考核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经市人社局批准学校按照成绩排序可实行递补。

  十、考察和资格复核

  1. 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阶段,考察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工作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负责完成。

  2. 考察时需对被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察资格。

  3.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问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 因考察不合格的名额空缺 ,学校因工作需要,经人社局报备,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核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内有影响招聘工作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此公告说明由湖北省鄂南高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办公室 0715-8123087

  附件一: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19年鄂南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申报表(附件一).xls

  附件二: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9年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doc

  附件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本科专业目录(附件三).doc

  附件四: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的科学、专业目录》(2012年)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四).docx

  湖北省鄂南高中

  2019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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