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丹江口市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告(19人)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12-13
中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告
为优化丹江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推动高中阶段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丹江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江口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决定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1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和岗位
招聘学科为国家开设的所有高中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
招聘岗位为丹江口市一中教师13名、丹江口市二中教师5名、汉江科技学校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2019届湖北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和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专业不限;普通高校应、往届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考生于2018年12月28日前,自行下载报名表,填报后连同个人电子简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市教育局指定邮箱(867361629@qq.com),要求以毕业学校+学科+姓名的文件名打包压缩发送。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定于 2018年12月中下旬在相关院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
现场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及1份复印件。
(2)《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报名表》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现场报名时可提供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本次公开招聘面试采取简化程序进行,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教育专业、语言表达、教学专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说课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70分。
(三)签约。现场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人选,签订就业协议。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后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四)体检。丹江口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丹江口市具有资质的定点医院组织体检。签约人员可在2019年7月10日至7月20日预约体检时间。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到丹江口市的往返交通费用、体检费用、食宿费用由招聘学校支出。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函调和档案审查的方式,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会议审定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现场报名、面试时间和地点
12月中下旬分别在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师范大学、三峡大学等高校进行现场报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2018年12月18日上午在湖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
2018年12月19日上午在湖北大学现场招聘。
2018年12月20日上午在三峡大学现场招聘。
2018年12月28日下午在华中师范大学现场招聘。
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时间与高校预约商定后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六、工作待遇
(一)入职待遇。享受丹江口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专项编制和工资待遇。
(二)生活补贴。引进人才除正常的工资津贴外,对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博士、硕士和全国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市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 4万元、1.2万元和6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五年。
(三)住房保障。五年内可免费入住市政府人才公寓,或优先申请租住其他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需在外租房由用人单位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连续发放不超过5年。
(四)购房补助。购买住房,且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市财政按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助,在完成聘用合同服务年限后兑付。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丹江口市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5235629
丹江口市教育局0719-5230031
丹江口市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