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郑州市荥阳市赴高校招聘教师公告(50人)
来源 :荥阳市教育局 2018-12-17
中2019郑州市荥阳市赴高校招聘教师50人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提升我市整体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赴教育部直属4所师范院校及河南省2所师范院校公开招聘50名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主要为荥阳市招聘高级中学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语文4名,数学8名,英语5名,物理10名,化学4名,生物5名,政治5名,历史4名,地理5名。
二、招聘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的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本次招聘面向4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省内2所师范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所有考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河南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郑州市荥阳市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荥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要求比例的该招聘岗位同比例减少直至取消。减少的岗位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可以适当调整。
2.报名及面试时间、地点:
12月17日,西南大学;
12月19日,华中师范大学;
12月21日,陕西师范大学;
12月24日,东北师范大学;
2019年1月2日--1月3日,河南大学。
河南师范大学不单独设置报名点。(详细地点请关注本校网站)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郑州市荥阳市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
(三)面试及考察。面试考官小组由荥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业考官组成。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满分100分(试讲60分,答辩40分)。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者,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列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进入考察,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学籍档案、走访院系领导(辅导员)等形式,考察内容主要为考生的在校学习成绩、政治立场、实际表现等。
(四)签订协议。对通过面试和考察的考生,由考察小组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报到。2019年8月1日之前,签约学生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与所学专业一致)原件到荥阳市教育体育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由荥阳市人社局和荥阳市教体局共同组织拟聘用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报到、体检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补充。
(七)发布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时生效,请考生慎重考虑)。
(九)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荥阳市人社局、市编办和市教体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活动,招聘期间的有关信息在荥阳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荥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媒体发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荥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荥阳市人社局0371-60252068
荥阳市教体局0371-64629331
监督电话:
荥阳市纪委、监察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371—66125853
荥阳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371—6612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