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阳市淅川县教师编制招聘公告(390名)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07-23
中2018年南阳市淅川县教师编制招聘公告(390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90名,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教师390名(具体见附件职位表),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50名,农村小学教师200名,城区幼儿园教师40名(聘用制教师)。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聘农村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农村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城区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幼儿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教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
4、应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城区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县内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
6、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淅川县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政府网站下载);2018年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否则试用期满考核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根据省市县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免缴考务费。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根据招聘实际需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递减或取消的名额原则上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岗位,调剂方案在笔试开考前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南阳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市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西部计划”、“服务贫困县”和“三支一扶”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
应聘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应聘幼儿园教师的考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2分钟。报考幼儿园教师的面试采用讲课与才艺展示(如弹奏、演唱、舞蹈、绘画、语言等,教学辅助器材自备)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0分钟,试讲12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试讲教材是淅川县现行教材,具体范围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全部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需服务三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聘用前须签订《淅川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服务协议书》
五、编制情况和有关手续办理
本次招聘的单位为淅川县城区幼儿园、所属乡镇中小学,均为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
受编制余额限制,本次招聘的40名幼儿园教师,按照“聘用制教师”招聘,在县编制、人社部门备案,与学校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管理,待有空编时,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办理入编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淅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县政府、县人社局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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