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后续招聘信息
来源 :安顺职业技术学院 2018-05-18
中根据“第六届人博会”安顺市执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后续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市人博执委办〔2018〕1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后续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核(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一)报名资格审查
对照《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安顺市人才(项目)需求目录》岗位需求条件,我院已对考生的报名资料作审查,审查合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6月1日(星期五)9:00-16:00到安顺职业技术学院蔡官校区综合楼五楼组织人事处503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交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三、考核(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1.考试方式: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
2.考试时间:2018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9:00。
考试当日上午8:00前,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考试考点报到,参加抽签,确定考试顺序;超过8:30分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上午9:00按抽签顺序开始考试。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达75分(含75分)以上才能按需求岗位计划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学历层次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
根据需求岗位计划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统一部署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审查、现实表现等。考察工作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8年3月2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岗位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9、针对2018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未能提供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以及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0.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生未按招聘单位要求按时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原则上在9月底前完成。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安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7个以上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如需加试和加试方式,以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各项后续招聘信息(考核(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职业技术学院网、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851-38107547
监督电话:0851-38107544
附件:安顺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第六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试环节考生名单.xls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