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柳州市柳城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58人)
来源 :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11
中2019年柳州市柳城县卫计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58人)
为优化人员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结合柳城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2019年柳城县卫计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学士及以上学位,择业期内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人数
详见附件2《2019年柳城县卫计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能力;
(四)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1.第一种报名方式:参加2019年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现场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19年1月12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
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2.第二种报名方式
报名者于2019年1月18日前将报名材料提交到柳城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邮寄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邮编:545200。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9年柳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应届生就业推荐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个人简历;
(5)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以上报名所需的证件只需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收取考生报名材料并依据岗位资格条件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资格条件不符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拟定于2019年2月,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拟定于2019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
2.笔试组织
笔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上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人选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柳城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告栏进行公告。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采取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岗位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因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教育系统岗位拟定于2019年2月,卫计系统岗位拟定于2019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
(五)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在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柳城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告栏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经柳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柳城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报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和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