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学院2018年招聘辅导员(本科)考试的通知
来源 :河池学院 2018-06-15
中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精神,学校2018年拟招聘3名辅导员(本科),现有28名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取得参加笔试的资格。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流程:
1.校外应届毕业生由人事处审查报名材料,核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确认考试资格。
2.校内应届毕业生经本人报名、由二级学院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查、人事处复审,核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确认考试资格。
二、笔试
1.时间: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2.地点:河池学院东区弘毅楼3区101室。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4.其他事项
(1)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等候考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仍未到场的,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三、面试
1.时间:2018年6月24日(星期日)。
下午15:00-17:00。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开始时仍未到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四、考核
考核由学校人事处牵头组织,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
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六、公示
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下达聘用通知,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联系电话:0778-3144681。
河池学院人事处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