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
来源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2017-09-12
中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是直属于浙江省供销社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校址位于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6人,均为非教学岗位。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2017年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
2、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我院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4、优先条件。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应偏好。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9月26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19日9:00-9月28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7年10月21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具体岗位使用的试卷类别见招聘计划表 )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由我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nszy.com,招贤纳才);
2、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coop.gov.cn/,人事处——“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6796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直接咨询。
电话:0575-88378061
附件: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2017年第二批).xlsx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