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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国家)高新区2019年7月招聘公办小学教师22名

来源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7-22

  珠海(国家)高新区2019年7月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公办小学教师2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国家)高新区简介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3月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主园区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西部、北部与中山市接壤,南部、西南部与香洲区的前山、神前相邻,南距澳门18公里,北上广州110公里,东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京珠高速、粤西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等主要交通设施贯穿其中,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大力引进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经济、新材料、绿色低碳产业。智能配电网装备产业集群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唐家湾镇入选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拥有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等4所国内著名大学,在校大学生近7万人。唐家湾镇被评为“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社会治安稳定,社会和谐,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市前列。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共招聘22名。被聘用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按规定实行见习〈试用〉期制度)。

  招聘岗位及人数见《珠海(国家)高新区2019年7月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学历、职业资格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须同时具备所学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以第二学位报考的〉,研究生学历人员亦可以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报考);具小学及以上对应专业(岗位)教师资格(境内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1)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要求;(2)属于第二类对象报考的定向岗位,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研究生学历学位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小学语文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

  4.专业要求: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见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网上报名时,属旧专业名称的可从附件2中选择与之对应的专业名称报名(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旧专业名称为××××××”),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可选择专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报名时在备注栏注明“在国(境)外大学所学专业名称为××××××”)。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第一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等人员。

  1.符合招聘条件的2019年应届(含2017、2018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者除外,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择业期内的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1)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2014年至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2014年至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出国(境)留学的广东省户籍2017、2018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及2014年至2018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服务期满之日起2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报名起始日计算时间)的。

  第二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下列基层服务人员。

  1.符合招聘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符合招聘条件且在珠海市镇村(涉农社区)基层(具体名单见附件3)服务满2年的各类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农村工作的教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珠海市镇村战略后备人才等镇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凭服务地所属乡镇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合同等其他同等效用的相关佐证材料报考)。

  按我市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8月)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属于一、三类对象的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第三类: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其中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打印准考证

  1. 报名网站: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

  2.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3.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招考职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

  4. 报考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提交的报考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 打印准考证:本次报名采用系统自动审核方式,审核通过后即可参加笔试。报名者自2019年8月9日9:00起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注意事项:(1)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2)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考试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 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班主任工作、教师职业精神等。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2. 笔试地点:珠海中山大学附属中学(珠海市唐家湾镇银海路156号)。笔试时间:2019年8月12日(8:15-9:00签到,9:00-11:00答题)。

  3.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按比例末位排名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

  4.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不另行通知)。

  (三)现场确认资格

  1.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所需材料于面试开始前作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或经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2. 现场确认资格所需材料: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代替,样式见附件4);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样式见附件5);⑥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明;⑦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采取采取“说课+模拟讲课+答辩(美术、体育岗位加考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考生现场签收成绩。

  2. 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名次并列时,按以下次序确定其中入围体检及考察人选:①大学生村官;②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③笔试成绩高的考生)。

  3.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1. 体检:由招聘方统一组织,要求及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国家)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应届毕业生因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市主管部门认定后,由区教育部门统一调配到学校,并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现役军人配偶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基层工作经历及起始时间的界定,详见《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报考指南》(附件6)。

  (二)承诺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而未能如期兑现的,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③有其它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拟聘资格:①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②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③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组织调配的;④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报到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聘用的。

  上述(四)、(五)如因所列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如决定递补,则依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补录。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3629936(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教育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镇唐淇路1008号一楼107室,邮编:519080)。投诉电话:0756-3629627、3629826(珠海〈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地址:广东省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四楼417室,邮编:519085)。

  附件:1.珠海(国家)高新区2019年7月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珠海市行政镇村(涉农社区)名单

  4.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5.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6.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报考指南

  珠海(国家)高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珠海(国家)高新区2019年7月招聘公办小学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珠海市行政镇村(涉农社区)名单

  附件4: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附件5:珠海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

  附件6: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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