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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2019年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资格复审及体检通知

来源 :深圳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9-02-14

  宝安区教育局关于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赴外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广州、重庆、长春考点)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学校赴外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广州、重庆、长春三个考点)资格复审及体检将于2019年2月20日至2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

  广州、重庆、长春三个考点入围资格复审及体检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广州考点入围考生:因广州考点考生人数较多,现按岗位编号分成两天进行资格复审。岗位编号查询请参照《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赴外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公告(广州考点)》的附件。

  资格复审第一天: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岗位编号为:BA2018007C001至BA2018007C007的考生。

  资格复审第二天:2019年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岗位编号为:BA2018007C008至BA2018007C049的考生。

  重庆考点入围考生: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长春考点入围考生:2019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请入围考生应按照相应的复审时间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教学楼1楼报告厅(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详见附件3)。

  (四)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与公告及岗位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

  请考生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接受资格复审:

  1.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没有户口本原件的可用复印件替代);

  2.就业推荐表(函)(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3.成绩单(收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

  4.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还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承诺书)(见附件1);

  5.原单位(毕业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收原件,内容须包括是否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情况、是否违纪等现实表现);

  6.就业协议书(收原件,已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的不需再提供);

  7.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收原件)(见附件2);

  8.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属地方班毕业生的证明(收原件)。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体检

  (一)体检人员:

  广州、重庆、长春三个考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二)体检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体检表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三)体检程序:

  1.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自行到达指定医院的体检中心。

  2.考生提前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请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姓名”、“报考职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体检当天到体检中心服务台打印条形码,再排队抽血,然后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进行空腹抽血后再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抽血项目须上午10:00前完成,逾期后果自负。B超检查须空腹、无需憋尿)。

  3.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把《体检表》送体检中心服务台审核,工作人员确认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后收回《体检表》。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获得体检资格考生务必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到达指定地点,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当天上午前完成并将体检表交回服务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请考生自带笔填写《体检表》。

  2.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如违反纪律,故意扰乱体检秩序,将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

  3.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5.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6.月经期女性请在体检表第1页备注栏中注明“月经”两字,仍做尿常规及妇科检查。女性需排尿后检查妇科。

  7.孕妇可依B超及有效检验证明,请医生签名后免检。

  8.可依人少先做原则进行,尽量先做抽血、B超、心电图等检查(抽血需10点前完成)。

  其余注意事项参见医院体检须知。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需要复检的考生将于体检第二天下午18:00前通知,未接到电话通知复检的,可自行安排返程)。

  体检结果将在体检结束10天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在线(http://www.baoan.gov.cn/jyj/)公布。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附件:1.承诺书

  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位置指引图

  (联系人:杨德鑫,联系电话:0755-27750517)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9年2月14日

  附件下载: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2: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3: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位置指引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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