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深圳坪山区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来源 :坪山政府在线 2018-12-27
中2018年11月深圳坪山区教师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8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笔试已于11月25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2019年1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参与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初审当天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凭报名表、身份证入场。
(二)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体育馆2楼(深圳市坪山区锦龙大道东侧坪山高级中学)。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须由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2019年1月3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且须由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2019年1月3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备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外,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2019年1月3日)上午9:00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一)基础材料
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的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的深户户籍本。
2.本市户籍人员的市外户籍配偶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配偶的深户户籍本。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聘用人员,目前仍在岗的,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材料之一即可,有疑问的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证明)。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5.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6.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8.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面向毕业生的岗位或需放宽年龄限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5.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6.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7.咨询电话:0755-89252451(坪山区委组织部)
0755-84622637(坪山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