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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二中学2018年教师招聘公告(3人)

来源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26

  中山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公告

  因教体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第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3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包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2018年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这类报考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若获聘用,须在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不能按期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时须按如下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及证明:

  (1)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2)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在试点省份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报考时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试点工作启动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报考时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中山市第二中学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中山市第二中学(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龙安街8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60-23216215

  4. 注意事项:

  (1)超过规定时间或没按要求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需带齐以下资料:

  ①《中山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

  ②《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原件备验);

  ③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7年、 2018年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2017年、 2018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④尚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⑤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备验)。

  (3)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5.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学校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并进行面谈,并根据报名人员的个人简历及面谈情况,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入围人数组织考核。

  经筛选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将由学校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

  (二)考核

  音乐学科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生物、物理学科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

  1.考核日期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1)音乐学科:

  ①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测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第二中学招聘音乐专任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②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讲课、答辩等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分别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2)生物、物理学科:

  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讲课、答辩等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面试人员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及体检对象。

  3.确定进入考察及体检环节人员:

  我校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及体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各项目成绩(从左至右)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网站公布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三)签订就业协议

  我校与考察及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校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四)考察

  主要考察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山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19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暂不定岗位等级。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山教育信息港及我校网上公布。

  (二)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遣到我市者;

  3.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4.因个人原因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

  5.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7.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8.放弃聘用资格者;

  9.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

  中山市第二中学咨询联系电话:0760-23216215

  中山市教育系统人才交流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60-89989922

  附件下载:

  附件1:中山市第二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xls

  附件3:中山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docx

  中山市第二中学

  2018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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