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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招聘2019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8-11-08

宁波市海曙区招聘2019中小学教师报名入口于2018年11月7日23:00-2018年11月14日12:00开通。此次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80名。应聘人员通过 https://wj.qq.com/s/2863931/35c6/ 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在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严格按照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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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4.2019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报考第一类岗位的,本科须为师范类。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也可等同于国内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须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6.本科毕业生具有宁波市生源或户籍;硕士研究生具有浙江省生源或户籍;部属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生源和户籍不限。生源是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8年11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初试时间初定于11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不能按规定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签约学校至少工作满5年。

  (四)由于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海曙区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766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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