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西州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
来源 :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3-28
中2016年海西州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条件
免试情况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5]553号)文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在申报职称时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青海省优秀专家、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2、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昆仑英才”计划引才项目人才、取得《青海省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绿色证书》人员;
3、任现职以来(任低一级职务以来),获得一项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或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奖(以获奖证书定额人员为准)或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国家发明专利、国家审定品种、国家标准)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五);
4、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须参加全国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
5、经组织选派援外工作1年以上,在援外期间申报职称的人员;
6、在乡镇级及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7、农牧区实用人才申报职称者;
8、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
9、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者;
10、转换职称系列者;
11、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正规院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类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12、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