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考试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辅导:检定、校准、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来源 :中华考试网 2017-05-08
中检定、校准、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是实施检定、校准和检测的技术依据。因此,计量技术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检定、校准和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等工作。
选择原则:有效版本
确认范围:在用版本修订、改版、变化非标准方法选择
(一)基本要求
计量技术机构进行的所有检定、校准和检测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包括抽样、处置、运输、储存和被检物品的准备,还包括检定、校准或检测数据的统计方法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全部方法
机构人员在使用和操作所有相关的设备及在处置和准备被检物品时,应有使用说明书或必要的操作规程。
所有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说明书、标准、手册和参考数据应保持现行有效版本并易于员工取阅。
对校准或检测方法的偏离只有在该偏离在技术上认为合理的、已有文件规定或经授权、并取得计量行政部门或顾客同意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二)方法的选择
1.开展计量检定时,机构必须使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如无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则可使用部门或地方计量检定规程。计量检定规程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
2.开展校准时,首先应使用国家制定的校准规范。如无国家校准规范,机构应使用满足顾客需要的适宜的校准方法。选用公开发布的,如国际的、地区的或国家的标准或技术规范,或参考相应的计量检定规程,机构应确保其使用的标准或技术规范是现行有效的版本,必要时,应采用附加细则对标准或技术规范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
机构参考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最新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依据JJF1071《 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自己制定的方法,应确认其满足机构的预期用途并经过验证和审批后使用。
所选用的方法应通知顾客。当认为顾客所提出的方法不合适或已过期时,机构应通知顾客。
使用自编校准方法:验证、确认、审批、沟通
3.开展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评价时,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型式评价大纲。如无国家统一制定的大纲,机构可根据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15《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和JJF1016《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的要求拟定型式评价大纲。大纲应经科学论证,并由机构主管领导批准。
4.开展商品量检测时,应使用国家统一的商品量检测技术规范,如无国家统一制定的技术规范,应执行由省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规定的检测方法。
(三)机构制定的方法
机构受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制定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检测方法,或为其应用而制定校准或检测方法的工作应是一项有计划的活动,应指定有足够资源的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计划应随制定的进度加以更新,并确保所有有关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四)非标准的方法
在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检测技术规范或标准中未包含的方法称非标准方法。如必须使用非标准方法时,应征得顾客的同意。所制定的方法在使用前应经适当的确认,包括对顾客要求的明确说明以及校准或检测的目的。
(五)方法的确认
1.方法确认的概念
确认是通过核查并提供客观证据,以证实某一特定预期用途的特殊要求得到满足。
用于确定某方法性能的技术可以是下列情况之一,或是其组合:
a)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
b)与其他方法所得的结果进行比较;
c)实验室间比对;
d)对影响结果的因素作系统性评审;
e)根据对方法的理论原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理解,对所得结果不确定度进行的评定。
2.方法确认的要求
机构需要做方法确认的范围:非标准方法、机构自行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
确认的目的:证实该方法适用于预期的用途。确认应尽可能全面,以满足预定用途或应用领域的需要。
确认记录:机构应记录确认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的确认程序以及该方法是否适合预期用途的结论。
(选择确认方式、保存确认数据、给出确认结论、举一反三综合使用确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