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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经济》考点内容详解:运输合同

来源 :考试网 2016-07-07

2016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经济》考点内容详解:运输合同

  (一)运输合同概述

  运输合同的特征和类型


特征

(1)标的是运送行为;(2)双务、有偿合同;(3)诺成合同;(4)较多采用格式合同形式

按运输对象的不同划分

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

种类

按运输工具不同划分

分为铁路、公路、航空、水路、海上、管道运输合同等

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分为单式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二)货运合同

  货运合同

概念

托运人将需要运送的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按托运人的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并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合同

特征

除具备运输合同的一般特征外 
(1)以货物为运送对象 
(2)涉及第三方关系人 
(3)以实际交付货物为完成履行合同义务标志

托运人的权利

(1)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 
(2)变更合同的权利

托运人的义务

(1)如实申报的义务 
(2)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义务 
(3)包装货物及标识的义务 
(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运费

承运人的权利

(1)收取合理运费的权利 
(2)享有留置货物的权利 
(3)享有提存货物的权利 
(4)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

  续表

承运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及时通知的义务 
(3)保证货物安全的义务

相继联运中承运 
人的连带责任

收货人的权利

(1)提货权 
(2)损害赔偿请求权

收货人的义务

(1)支付运输费用 
(2)及时提取货物 
(3)及时检验货物

  【例4·单选题】在货运合同中,以下属于托运****利的是(  )。

  A.享有留置货物的权利

  B.享有提存货物的权利

  C.变更合同的权利

  D.处置无人认领的货物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托运人的权利有:要求履行合同的权利;变更合同的权利。

  (三)多式联运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


概念

又称混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订立的、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运输凭证将货物运到托运人指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运输合同

特征

(1)当事人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 
(2)采用多种运输方式 
(3)使用同一运输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

法律性质

(1)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 
(2)是多式联运承运人收到货物的凭证 
(3)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和作用

包括可转让单据、不可转让单据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范围

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多式联运合同责任制度

统一责任制度

多式联运经营人赔偿 
责任的确定依据

(1)如果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区段是确定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的规定 
(2)对于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如对于隐蔽货损,实际承运人无法证明货损发生的区段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例5·单选题】当事人约定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种运输凭证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运输合同称为(  )。

  A.单式联运合同

  B.多式联运合同

  C.联运合同

  D.混合运输合同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多式联运合同的定义。当事人约定以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不同运输方式,采用同一种运输凭证将货物运输至约定地点的运输合同称为多式联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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