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专业》重点知识点: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来源 :考试网 2018-09-13
中中级经济师考试《房地产专业》重点知识点:房地产征收征用概述
【知识点】房地产征收的概念
项目 |
内容 |
概念 |
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取得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房地产的行为 |
本质 |
·是所有权由集体、单位和个人变为国家所有(必须是所有权发生变化) |
征收主体 |
是国家,通常是政府部门,属于政府行使行政权 |
【例题】征收是物权变动的一种特殊情形,是政府行使( )的行为。 A.所有权 B.行政权 C.使用权 D.占有权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征收的概念。征收属于政府行使行政权,是物权变动的一种极为特殊的情形,是国家取得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
【知识点】房地产征收的类型
■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土地(城市的土地已经是国家所有,所以不存在征收问题)
■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房地产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不归国家,所以存在征收问题)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过去称为“城市房屋拆迁”,2011年1月21日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不再使用房屋拆迁这个名称
【知识点】房地产征收的限制条件(三条件)
■征收只能是以发展公共利益,提升公共福祉为目的,绝对禁止以商业用途为目的的征收
■征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政府以征收的执行人身份出现,以被征收房地产的价值对被征收人的损失予以公平补偿
【知识点】房地产征用的概念
项目 |
内容 |
概念 |
指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强制使用单位、个人的房地产的行为 |
本质 |
所有权未发生变化,使用权发生变化 |
征用主体 |
国家 |
【知识点】房地产征用的限制条件
■征用的前提条件是紧急需要。发生抢险、救灾、战争等紧急情况,平时不得采用(属于公共利益+无法通过市场购买解决)
■征用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使用后应当将被征用财产返还被征用人,并且给予补偿
【知识点】征收与征用的共同点(两点)
■强制性,都不必得到财产所有权人的同意
■补偿性,都应给予公平补偿
【知识点】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区别项目 |
征收 |
征用 |
适用对象不同 |
主要是不动产 |
动产、不动产均适用 |
前提条件不同 |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
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 |
所有权转移不同 |
所有权转移 |
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转移 |
补偿内容不同 |
法律规定 |
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协商确定 |
【例题】(2016年真题)房地产征收和征用的共同点有( )。 A.主体相同 B.都是强制性行为 C.适用对象相同 D.都要给予公平补偿 E.前提条件相同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征收与征用的异同。征收和征用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强制性,即都不必得到财产所有权人的同意;二是补偿性,即都应给予公平补偿。 【例题】征收和征用的区别主要有( )。 A.适用对象不同 B.补偿内容不同 C.前提条件不同 D.征收主体不同 E.所有权转移不同 『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征收和征用的区别。征收与征用的区别主要有:适用对象不同、前提条件不同、所有权转移不同、补偿内容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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