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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考点讲义及例题: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来源 :考试网 2019-06-18

  【知识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一)调解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2)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

  (3)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4)由于调解程序并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体现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政府的三方原则。

  2.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三)人民法院

  【知识点】劳动争议调解

  一、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

  劳动争议调解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民主说服原则。

  二、调解员

  调解员依法履行调解职责,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企业应当予以支持,并按照正常出勤对待。

  【知识点】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一、申请仲裁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超过申请时效期间,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不受理仲裁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1.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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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真题:多选题】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时效期间申请中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B.劳动争议对方当事人在时效期间内同意履行义务的,仲裁时效中断

  C.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D.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前提出仲裁申请

  E.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申请仲裁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

  【解析】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D项错误。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E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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