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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备考考点:生育保险制度

来源 :考试网 2016-12-13

  生育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女职工因生育子女而导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正常收入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建立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保证生育状态的劳动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因繁衍后代而产生的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生育保险不只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人的补偿。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目前,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由用人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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