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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来源 :考试网 2017-05-09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1.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1)纳税人(纳税义务人、纳税主体)

  指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注意代扣代缴义务人的概念。

  (2)征税对象

  也称作“征税客体”,指对什么征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了解征税范围、税类、税种、税目、计税依据、计税标准、税基、税源的概念。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体现了征税的广度,反映各税种具体的征税范围。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

  (3)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法定比例,它是计算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税率体现征税程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①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一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

  ②累进税率

  理论上,累进税率分为包括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其中最常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

  2.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税法规定的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纳税期限:一般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间隔时间。从我国现行各税来看,纳税期限分按年征收、按季征收、按月征收、按天征收和按次征收等。

  (3)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分为税基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①税基式减免。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注意免征额与起征点的异同。

  ②税额式减免。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免率以及另定减征税额等。

  注意税收支出(税式支出)的概念:由于税收优惠而造成的政府税收损失。

  (4)违章处理

  对于维护国家税法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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