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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备考知识点:分税制

来源 :考试网 2016-12-15

  分税制主要包括“分事、分税、分权、分管”四层含义:

  ①“分事”,就是按照一定社会管理和经济体制的要求,在各级政府间划分社会管理权和经济管理权,并以此为依据确定各级政府的预算支出范围。

  ②“分税”,是在划分事权和支出范围的基础上,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划分税种,即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划定中央和地方的收人来源。

  ③“分权”,指中央与地方都对属于自己的税种有开停征权、调整税目税率和减免税权,同时赋予地方开征地方性新税的权力。

  ④“分管”,是在分事和分税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财政管理,建立中央与地方两级税收征管体系,设置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征管机构,分别负责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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