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备考习题:商标使用
来源 :考试网 2022-02-12
中1[.单选题]下列情形中,商标局可依职权撤销其注册商标的是()。
A.注册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的
B.注册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的
C.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
D.商标注册人实际地址与《商标注册簿》上记载的地址不一致,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的
[答案]D
[解析]注册商标侵犯在先著作权的,在先权利人可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2[.单选题]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A.商品的外观设计的一部分
B.商品的通用名称
C.商品的驰 名商标
D.商品的立体商标
[答案]B
[解析]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单选题]甲公司在手机上注册了“绯红”商标。乙公司未经甲公司授权,在未出示《商标注册证》的情况下,在张三经营的连华印刷厂印制了带有“绯红”商标的手机包装盒1万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B.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连华印刷厂处以罚款
C.甲公司可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对乙公司和连华印刷厂提起诉讼
D.连华印刷厂就印制包装盒的行为对甲公司不负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乙公司委托连华印刷厂印制带有甲公司注册商标的手机包装盒,属于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连华印刷厂为乙公司的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也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连华印刷厂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连华印刷厂处以罚款。
4[.单选题]商标印制单位为()
A.工商行政管理局
B.商标局
C.专利局
D.行政事业单位
[答案]A
[解析]《印制商标单位证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地(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5[.多选题]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B.转让注册商标,受让人自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C.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D.被撤销的注册商标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答案]ACDE
[解析]B项,《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6[.多选题]甲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古镜”和“古境”(二者均用于儿童服装),甲公司拟将注册商标“古境”转让给乙公司。根据商标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B.乙公司自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C.乙公司取得“古境”的商标专用权后,未经乙公司许可,甲公司不能再使用“古境”商标
D.“古镜”商标应一并转让
E.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由乙公司办理即可
[答案]ACD
[解析]根据《商标法》规定,A项,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B项,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C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D项,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E项,《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
7[.多选题]注册商标质权登记程序包括()。
A.依申请注销
B.依职权注销
C.提出质权登记申请
D.担保申请
E.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答案]CE
[解析]注册商标质权登记程序包括:①提出质权登记申请。根据《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共同办理。②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受理质权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审查,符合要求的,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不符合要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人不补正或者在合理期限内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
8[.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向商标局申请在第18类商品上注册“上下左右”商标。2016年3月20日,《商标公告》刊载了甲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核定使用商品为旅行包、公文包、行李箱、帆布背包。2016年8月13日,《商标公告》刊载了甲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注册公告。2017年12月29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但未向商标局备案,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行李箱上使用“上下左右”商标,甲公司不得在行李箱上使用该商标,也不得授权任何第三人在行李箱上使用该商标,合同有效期10年。2018年9月2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上下左右”注册商标质押给丙公司,以作为向丙公司借款50万元的担保。2018年10月9日,甲公司、丙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2018年10月30日,丙公司收到商标局发放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2019年12月20日,因甲公司未按约定归还借款,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拍卖甲公司的“上下左右”注册商标。关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报商标局备案,合同未生效
B.未报商标局备案,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C.甲公司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
D.乙公司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
[答案]BC
[解析]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合同的生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因此应由甲公司向商标局备案。
9[.不定项选择题]甲公司于2015年7月2日向商标局申请在第18类商品上注册“上下左右”商标。2016年3月20日,《商标公告》刊载了甲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初步审定公告,核定使用商品为旅行包、公文包、行李箱、帆布背包。2016年8月13日,《商标公告》刊载了甲公司商标注册申请的注册公告。2017年12月29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但未向商标局备案,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行李箱上使用“上下左右”商标,甲公司不得在行李箱上使用该商标,也不得授权任何第三人在行李箱上使用该商标,合同有效期10年。2018年9月25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上下左右”注册商标质押给丙公司,以作为向丙公司借款50万元的担保。2018年10月9日,甲公司、丙公司向商标局提交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文件。2018年10月30日,丙公司收到商标局发放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2019年12月20日,因甲公司未按约定归还借款,丙公司申请人民法院拍卖甲公司的“上下左右”注册商标。关于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质押合同经商标局登记后生效
B.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是否登记,不影响质押合同的生效
C.丙公司的质权自质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D.丙公司的质权自商标局登记时设立
[答案]BD
[解析]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登记不影响合同的生效。依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丙公司的质权自商标局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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