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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基础知识》精选习题十二

来源 :考试网 2019-12-23

  【例题:2011年单选题】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C.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D.要约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答案】D

  【解析】通过本题掌握要约的生效、撤回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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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2017年单选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随后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了交给已经看到了要约函件的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两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未成功的法律原因是()。

  A. 乙公司的要约已被撤销

  B. 乙公司的要约已被撤回

  C. 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质性改变

  D. 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

  【答案】A

  【解析】本题较为灵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有权撤销要约,本题中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是在甲公司收到要约后作出承诺前做出的,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

  【真题-2016年多选题】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包括()。

  A.合理性原则

  B.全面履行原则

  C.合法性原则

  D.公平原则

  E.诚实守信原则

  【答案】BE

  【解析】 本题注意“履行”两个字。合同履行原则包括全面履行和诚实守信原则。

  【例题-2014年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销手机的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先交货,三天后乙公司付款。后甲公司在交货前,发现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经被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事实上已无力支付货款。甲公司遂拒绝交货。此案中,甲公司行使的是( )。

  A. 先履行抗辩权 B. 同时履行抗辩权 C. 先诉抗辩权 D. 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甲公司是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向后履行义务一方乙公司行使的抗辩权称为不安抗辩权。

  【真题-2011年多选题】关于合同定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定金具有担保效力

  B.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C.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D.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50%

  E.当事人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未违约一方可以同时要求赔偿定金和违约金

  【答案】ABC

  【解析】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这种作用是通过定金罚则体现出来的,A选项正确;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选项正确;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C选项正确;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D选项错误;违约金与定金的罚则并不能并用,二者只能择其一适用,E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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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2017年单选题】甲向乙借了300元钱,同时甲又为乙修好了笔记本电脑,修理费恰好是300元。则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

  A. 提存 B. 抵消 C. 混同 D. 免除

  【答案】B

  【解析】 抵销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在对等额内消灭。

  【例题:2017年单选题】秦某与李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 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答案】C

  【解析】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李某为买方,应给付货币,秦谋为卖方应接受货币,应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甲市履行义务。交付货物应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秦谋为卖方应交付货物,则应在甲市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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