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人事考试网2018年经济师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宜宾人事考试网 2018-07-19
中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8〕36号 )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7月20日至8月21日(工作日期间)。
(三)缴费时间:7月21日至8月22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9日至11月2日。
(六)考试时间:2018年11月3-4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方式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8年11月3-4日,按专业分两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具体安排见附件1。
考试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15个专业,各个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两个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考试全部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参考人员除必须掌握本专业知识具备专业实践能力外,还应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了解人机对话考试方式。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也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程序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
(一)报名注册。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四川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报名应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并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相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cm*3.5 cm,大小约10kb),完成报名。报名相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考生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于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份;
(2)学历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经济工作的所历单位及起止时间)。
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大碑巷37号一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831-8247733,8247722。
3.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报名缴费。
1.新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考生全部通过网上缴费,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现场缴费。
4. 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五)打印发票。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还须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六)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每人每科交纳报名考试费61元。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与准考证上证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室。
(二)2018年度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均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时考生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应试人员须连续作答所报考专业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总计作答时间为3小时;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视作“缺考”处理;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
(三)2018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如需考试用书,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的网上售书服务网站在线征订,自付邮寄和征订费用。
(四) 本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中心无关。
附件: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