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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长沙考区疫情防控补充通知

来源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21-10-29

  2021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长沙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充通知

  由于近期疫情形势复杂,为保障所有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请参加2021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全体考生务必在考前每日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版块”,及时认真查阅考试疫情防控规定。

  请考生在遵守《湖南省2021年度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详见湖南人事考试网)前提下,同时遵守长沙考区疫情防控最  新规定:  

  一、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带*标记视为黄码,不允许参加考试),且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以采样时间为准)、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本次考试:

  (1)无准考证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与报名时一致),不能提供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防疫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者黄码的(行程码带“*”视为黄码);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之一的;

  (4)10月2日以来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5) 10月16日以来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或封闭封控区域或发生本土疫情所在地级市(除本市)旅居史的; 

  (6)10月2日以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10月16日以来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请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自觉不要前往考点参考,因以上疫情管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及时联系考试机构报备,经申请认定属实后办理退费或成绩延期。

  三、考试期间,请所有考生随时做好健康状况和健康码监测,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或健康码变为“黄码”或“红码”等情形,请及时报告并服从现场考务工作人员专业医务人员管理。

  四、考试结束后,请所有考生继续做好考后14天的健康监测,如若发生异常,请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报告所在考区考试机构。

  各位考生,疫情防控责任重于泰山,请严格遵守并积极配合防疫规定,共同维护生命安全和考试安全。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长沙考区联系电话:

  经济专业考试:0731-84907646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0731-82563172

  长沙市考试指导中心

  2021年10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J1z1Gj0JnVOp_w8abJy0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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