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2020年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来源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3-22
中2020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2020年度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全文,具体办理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一、 办理方式
1、现场领取
选择现场领取的合格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办证序号(见附件合格人员名单第一列)到所属办理点(见附件合格人员名单)领取。
2、邮寄领取
邮寄领取的合格考生,请如实填写邮寄确认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安排邮寄(注:通过中国邮政EMS进行邮寄,咨询电话:8097169)。邮寄信息确认网址: http://221.214.94.16:8081/yjsq/index.aspx
二、时间安排
1、邮寄申报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03月11日16:00。
2、现场领取时间:2021年03月26日至04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经济考试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印制合格证书。
文件第十二条规定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
2、需要他人代领的,请持考生本人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因特殊原因造成逾期的,可在每周周一到所属报名点补领。
4、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及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字[2019]12号)的规定,符合发证条件的人员不再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各市通过现场或快递等多种形式发放证书。选择快递的,邮寄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5、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的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各市应将证书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和考生相互转告提醒,及时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