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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2021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通知

来源 :考试网 2021-08-04

  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1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满足《评审通知》以及《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2号)申报条件的人员,需参加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

  二、标准条件

  严格执行《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标准条件已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

  三、申报程序

  在评审材料报送程序上继续按照《评审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推荐。除提交《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外,不再报送其他纸质材料。各县市区申报的,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按申报路径报送;各功能区及市属单位申报的,经功能区人力资源部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申报路径报送。网络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材料报送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报送地址:市政大楼C406房间,联系电话:6991985。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www.jjsedu.org/pszd/69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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