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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流程及材料

来源 :考试网 2019-06-18

  根据《内蒙古2019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中,明确指出2019年正高级经济师申报流程如下:

  申报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14〕25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一)关于学历。不再要求学历认证检索,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三)关于继续教育。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0号)精神,申报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人员只提供审验卡原件,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

  (四)关于论文。继续设置论文条件,对论文数量不作具体要求。推行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及论文论著的质量。

  (五)考评结合要求

  1.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参加2017年、2018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申报参加评审。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试。

  2019年,正高级经济师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申报人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1.网上注册。申报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并录入相应的申报材料(上一年度注册过的个人不需要再注册,凭身份证号及注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系统操作手册》,或咨询0471- 6928486 。

  2.填报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下同),申报资格名称选择:正高级经济师。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4. 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公示情况须在申报报告中予以说明。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中认真填写申报人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同时对单位公示情况栏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已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6.呈报单位在报送原件材料审核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奖励证书、论文期刊等原件及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其中,论文应在期刊目录上用铅笔作好标记,并将文章折页,以方便查阅。

  申报程序:

  1.个人网上填报。申请人完成网上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2.人社部门审核。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送材料的原件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确认。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材料审核用户凭USBkey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职称管理系统。

  3.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4.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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