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流程及材料
来源 :考试网 2019-06-18
中根据《内蒙古2019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评审工作有关事项》中,明确指出2019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流程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和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内人社发〔2014〕25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一)关于学历。不再要求学历认证检索,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可作为评审时的参考因素。
(三)关于继续教育。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0号)精神,申报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人员只提供审验卡原件,无需提交继续教育证书。
(四)关于论文。继续设置论文条件,对论文数量不作具体要求。推行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及论文论著的质量。
(五)考评结合要求
1.继续实行考评结合。参加2017年、2018年度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申报参加评审。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免试。
2019年,高级经济师实行网上注册,线下申报。
1.网上注册填报信息。申报人必须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不再要求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报程序:
1.盟市及以下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逐级报送至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2.自治区本级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审核后报送行业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直接报送经济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规定,收取正高级经济师评审费320元;高级经济师评审费280元。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姓名: 单位: 编号:
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数量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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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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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继续教育审验卡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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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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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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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示书面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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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论文、著作、专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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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获奖成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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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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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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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 |
说明:1.此目录单由申报人填写一份,人事部门按目录验收材料后填写数量、没有材料填写“无”。
2.上述材料除明确要求附原件的,一律提供复印件。
3.“编号”由各盟市、直属厅、局按照“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中的“编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