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明高级经济师报送材料时间4月29日至5月10日
来源 :考试网 2019-03-22
中根据《2018年福建高级经济师报送材料通知》可知,申报2018三明高级经济师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其他事项
1、 申报评审对象的单位,应将参评人员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第2页填写“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在 “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2、 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举报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于次年起2年后方可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职称评审表格(呈报表、简明表)、评审政策意见等相关文件均可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右侧下方“职称评审”专栏下载、浏览。
4、 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机构“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申报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材料。
5、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6、 评审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执行。
7、 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为2019年4月16日至4月26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三明、龙岩、南平、宁德地区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10日;
泉州、漳州、莆田地区为2019年5月13日至5月23日。
逾期恕不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福州市北环西路384号 福建省无线电监测站703室
联系电话:0591-87803907,87833034、8755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