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18年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报送通知
来源 :南平人社局 2019-03-01
中关于做好2018年度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电子、经济、科技管理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南工信职改〔2019〕1 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工信局(工业和商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8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2号)《关于报送2018年度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3号)《关于报送2018年度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4号)和《关于报送2018年度科技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5号)精神,现就我市电子、经济、科技管理专业、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任职时间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12月31日。
二、 报送时间及方式
(一)材料报送时间
电子、科技管理专业:2019年3月15日至4月15日,逾期恕不受理。
经济专业:2019年4月29日至5月10日,逾期恕不受理。
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二)送审程序如下:
三、 报送材料有关要求
送审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预审表,县(市、区)申报人员还需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
四、 注意事项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今后该申报者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同时对申报单位建立诚信档案。
联系人:张姝婷
联系电话:8821750
附件:1.《关于报送2018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2号)
2. 关于报送2018年度福建省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3号)
3. 《关于报送2018年度电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4号)
4. 《关于报送2018年度科技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工信职改〔2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