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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8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时间及申报流程

来源 :考试网 2018-07-12

广西2018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时间及申报流程

  根据《2018年广西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广西2018年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5—6月为申报人个人准备阶段和申报阶段。

  2018年7—8月为申报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公示、审议、推荐及材料上报,各市职改办或自治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阶段。

  2018年9月3—12日(工作日)为接收参评材料时间。请各市或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职改办务必将参评材料于9月12日前报送,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2018年9—11月为职称材料整理、评审、二次公示、结果报批阶段。职称评审完成后将在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工作网站职称改革栏目进行二次公示。

  无职称申报和破格申报:

  1.无职称申报应符合自治区无职称申报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国家机关分流或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人员无职称申报限于副高级(含)以下专业技术资格。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按照《关于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桂职改〔2016〕3号)实施。

  2.破格申报应符合所申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为破学历或资历,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3.无职称申报或破格申报,须提交相关依据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审批表、单位审议推荐表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经各市职改办或自治区级主管部门职改办同意后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经济师评审委员会审批。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职改办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无职称和破格审批的从严审核。无职称申报应严格把握好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规定需提供企业劳动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或事业单位入编(聘任合同)等证明材料。

  相关阅读申报途径 | 申报评审程序 | 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职称材料接收采取网络传递和现场接收两种方式进行,提交时必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不符合格式要求的不予接收。

  1.《参评人员单位全称、评委会名称、人数.ZCD》(如:广西XX市报高级经济师高级评委会(X人).ZCD)。

  2.参评人员名册汇总表。

  3.交款复印件。

  现场接收材料单位: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天桃路24号天桃大厦3楼309室。

  申报材料接收邮箱:GXQLZCB@126.com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06〕359号文件规定收取,高级经济师评审收费380元/人次。

  收费方式:评审费不接收现金,请直接汇款或转帐。汇款或转帐时,申报人在两人以内的请注明申报人姓名(如张三、李四),2人以上请注明单位简称加参评人数(如XX单位等3人),或申报人姓名加参评人数(如张三等5人)。

  交款户名:广西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交款帐号:2102108009249024601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宁市桃源支行

  注:开具发票需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无法开具发票,填写内容及说明请登录公共邮箱zc2801178@126.com下载(密码:280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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