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事考试网2018年经济师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镇江市人事考试网 2018-07-20
中关于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社发〔2018〕30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3日、4日。
二、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1.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获博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从2018年起,初中级全部实行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经济师机考(电子化)考试操作流程指南,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上述两个科目实行合并组织、分科目连续作答的方式,每个科目考试时长(最长作答时间)为1.5小时,两科目总计考试时长为3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经监考人员同意,应试人员方可提前交卷离场。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其报考的两个科目均作处理。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四、管理办法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报名与审核
实行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本项考试结束后,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二)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20日8月6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9日。
(三)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需在8月6-8月7日将有关材料送至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桃花坞路255-19号,镇江创业大学)接受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在8月9日前完成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才算有效报名。咨询电话: 84425552。
现场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四)从2018年报名开始,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六)10月25日-11月1日,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六、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考生请凭准考证于2018年12月30日之前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102办公室领取,具体地址: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
镇江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