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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9年起,经济师审核合格证明与证书同等效力

来源 :考试网 2019-04-02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河南省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3月2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17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是证书管理和资格审查,小编发现两大亮点:一是证书发放模式有变化;二是资格审查改为考前审核。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请知悉:

  1、经济师资格证书将发放电子版合格证明,考生可下载打印。

  《通知》中提到:全国统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发放到我省之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河南)”(模版见附件2),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主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下载。纸质证书下发我省后,考生可向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申领。

  2、电子合格证明与纸质证书同等效力,可作为技术职称评聘的依据

  《通知》中提到: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印章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河南)”,表明持证人员相应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在国家印制的纸质证书发放之前,在省内具有纸质证书同等效力,可作为我省相应系列、级别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以及注册的依据。

  3、河南经济师考试资格审核方式将改为考前审核。

  《通知》中提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在考试前进行。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审查均由省和省辖市两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未设置省辖市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考试资格审查由省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见附件3)。由行业协会管理的考试由行业协会负责资格审查。考试机构商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格审查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资格审查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不得另行附加其他条件。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称)对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从以上内容我们了解到,继江苏实行电子合格证明后,河南也紧跟步伐,全省实行电子合格证明,证书未发放前,考生可凭合格证明评定职称。

  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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