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初中级经济师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来源 :广西人事考试网 2021-09-09
中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了《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广西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发布: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没有申领不得参加考试;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原文如下:
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
根据国家和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全力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各项人事考试工作安全进行,特发布《广西人事考试实施期间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须知》。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人事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前14天,未申领“广西健康码”的考生可以通过“爱广西”等手机APP实名申领,没有申领不得参加考试;在“广西健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请关注“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提倡尽量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应做好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
三、入境的考生须严格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7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南宁市49家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为确保参考考生核酸检测信息可查询、核验,请各位考生在做完核酸检测后,及时登录“广西健康码”查询核酸检测报告。
五、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点学校设“考生入场身份核验通道”,进入考生入场身份检验通道前,核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时,方可进入自动检验通道进行人脸采集身份核验、健康码筛查、体温检测,检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未按程序完成上述核验的,取消考试资格。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或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经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时,考点使用智能核验设备现场采集人脸识别信息与居民身份证进行数据比对,自动核验考生身份。无法进行自动核验身份的、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的、现场测量体温异常或身体出现不适的,须到考点人工检测通道进行人工核验。
七、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二)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八、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
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九、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对因现场检测体温或“广西健康码”异常等不能进场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因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中途退出考试的应试人员、患新冠肺炎暂未治愈、未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报考人员,以及考试期间正在参加新冠肺炎疫情一级防控工作的报考人员(申请人凭现场异常情况处置登记表或提交的医学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审核,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后,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十、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承诺已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并遵照执行。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同为认同签署承诺。
十一、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1年9月8日
原文链接: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292/93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