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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2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4-16

  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2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考试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题型

考试方式

1

6月18日

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主观题

电子化

考试

2

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注:高级考试各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分2天上、下午共4个批次实施。各批次考试安排如下: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题型

考试方式

1

11月12日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客观题

电子化

考试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3日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注:初、中级考试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批次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考试地点

  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初级报考条件

  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中级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高级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以上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报考条件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其他职业资格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衔接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六)工作年限要求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七)港澳台居民报考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 湾事务办公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高级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24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25日17:00。

  初、中级考试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2年8月1日9:00-8月11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9:00-8月12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图片。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为防范人员跨地市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风险,报考人员须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属东莞市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地市”时选择“广东省东莞市”,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在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企业)在穗人员和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广东省省直”。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对东莞考区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按照人考中心函〔2020〕36号、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文规定,初级、中级均按每人每科66元收取;高级按每人94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高级考试:2022年6月13日9:00-6月17日17:00;初、中级考试:2022年11月7日9:00-11月11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

  (三)《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场;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

  (四)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五)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掌握计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六)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七)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如遇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员安排。

  (八)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使用考试设备,保管好自己的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九)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各级别考试成绩计划在考后60日内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初、中级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考试的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东莞考区考生须按照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知。

  考后在线人工核查实行属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各地市考生由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七、监督监管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对东莞考区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二)东莞考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合格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东莞考区合格人员纸质证书(成绩合格证明)由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一)所有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防疫相关要求(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工作动态栏目)参加考试。

  (二)报考期间,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开通咨询服务电话(0769-22203889)。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

  附件: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附件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排的几点说明

  一、报考条件

  高级报考条件中“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必须是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资格)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

  二、考区选取

  (一)高级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初、中级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均设置考区。

  (二)广州市、深圳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选择省市”界面分别选择“广州市”“深圳市”进行报名。

  (三)珠海等其他19个地市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选择省市”界面选择“广东省”后,再选择考试时工作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

  (四) 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在国家或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企业)在穗人员和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报名系统“选择省市”界面选择“广东省”后,再选择“广东省省直”进行报名。

  三、考试大纲

  2022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5月底前公布。

  四、成绩滚动管理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成绩滚动管理工作,初、中级考试在报名中遵循如下规则:

  1.应试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时,须确定唯一的一个考试级别、一个报考专业,并选择该级别和专业对应的《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中的一个或全部。

  2.应试人员确定报名参加某个级别和专业的考试后,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取得证书后,相应级别和专业的成绩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不再具有滚动期内的有效成绩。

  3.在一个成绩滚动周期内,每名应试人员对应唯一的档案号,应试人员可在准考证上查看档案号。

  4.应试人员报名时,如果有尚在滚动期内的合格成绩,成绩管理的原则如下:

  (1)应试人员报考与上一考试年度同一级别、同一专业的考试,旧的档案号沿用,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2)应试人员报名参加不同级别的考试,则合格成绩的滚动期结束;

  (3)应试人员的公共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可以沿用旧的档案号报名与该公共科目相同级别、与上一考试年度不同专业的考试,公共科目合格成绩的滚动期接续计算;

  (4)应试人员的专业科目合格成绩在滚动期内,如果新报考专业与该成绩对应的专业不同,则该成绩的滚动期结束,应试人员获得一个新的档案号。

  五、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度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电子证书查询下载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

  原文链接:http://dghrss.dg.gov.cn/ztzl/rsks/bmtz/content/post_37883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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