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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发放2017年经济(初、中级)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清远市人事考试网 2018-05-14

关于发放2017年经济(初、中级)专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考生:

  我院定于从即日起对外发放2017年经济(初、中级)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的清远报名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清远市人事考试院领取。(代领证书,须凭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缺其一不可代领。)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厦九楼901室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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