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复习资料:税制结构
来源 :考试网 2017-05-04
中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是指国家为了达到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的目的,在按一定标志进行税收分类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税种所形成的一个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税收体系。根据税种的多少,可以把税制分为单一税制与复合税制(图13-1)。单一税制是指以一种征税对象为基础设置税种所形成的税制。复合税制是以多种征税对象为基础设置税种所形成的税制。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设置多个税种,使各税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更好地发挥组织收入调节经济的作用。从目前各国的税收实践看,由于单一税制过于简化,缺少弹性,难以发挥筹集财政收人和调节经济的功能,因而,世界各国没有实行单一税制的,普遍实行的是复合税制。
在复合税制下,税制结构的构建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主体税种的选择;二是辅助税种的设计;三是税种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税种对经济的调节功能如何等。一个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层次和具体要求,可以设置很多种税。从各种税占财政收人的比重和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来看,整个税收体系中总有一种或两三种税居于主导地位。这种居主导地位的税种就构成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而其它税种就是辅助税。
(-)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1.纳税人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是指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理解:
(1)负税人足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负税人=纳税人
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负税人≠纳税人
(2)扣缴义务人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它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的义务人。
2.课税对象
也称作“征税课体”,即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它是不同税种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现代税制下主要的课税对象有所得、消费和财富,与之相关的概念是税源、税目和计税依据。
税源: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
税目: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制度。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3.税率
税率
概念 | 税法规定的应征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 节,体现征税的深度 应征税额=课税对象×税率 | |
比例税率 | 对同-征税对象,不论数量大小,都按同-比例征税的税率 -般适用于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如增值税、营业税 | |
基本形式 | 定额税率 | 按征税对象的-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 -般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收 |
累进税率 | 包括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
(二)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
2.纳税期限: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
3.减税免税:税法对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种特殊规定。
4.违章处理:是税收强制性特征的体现。
5.纳税地点。
【例·单选题】下列税制要素中,( )是不同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
A.税率
B.纳税人
C.课税对象
D.纳税环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税制要素。课税对象是不同税种之间相互区别的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