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

导航

辽宁2022年高级经济师考试相关问题温馨提示

来源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06-09

关于我省6月份组织二级建造师、注册计量师、机动车检测维修、高级经济师、社会工作者、翻译资格等考试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一、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考点城市对于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建议预留提前量(以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抵达考点所在地,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二、二级建造师、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等三项考试在各市设置考点。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省除丹东市外其他各市正常组织考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取消上述三项考试的公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今年不再组织;高级经济师和社会工作者两项考试,后续是否在年内恢复举行,将根据国家考试工作计划和辽宁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上述三项考试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取消准考证打印。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三、注册计量师、翻译、机动车检测维修等考试在沈阳市(省直考区)统一设置考点。报名时选择丹东市考区的考生,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核实有关情况,涉及退费及有效合格成绩保留等后续工作,由丹东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办理,无须考生本人申请。

  四、考试当天确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材料(本人通信行程卡截图等行程凭证、实施管控措施相关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通知等管控证明),作为后续个人办理退费申请和有效合格成绩延期申请的依据。请考生务必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并联系报名时选择资格核查的地市(报考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办理相关申请事宜,经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初审后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逾期不申请的将视为放弃,不再进行补充办理。经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办理退款,并向人社部考试中心申请有效成绩延期等相关事宜。退款将通过考生报名时缴费银行卡原路退回。

  附件:

  1.考生退费等相关业务申请表

  2.全省人事考试部门联系方式

  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6月7日

  附件及原文链接:https://www.lnrsks.com/html/kaoshidongtai/zyzg_tongzhitonggao/3454.html

分享到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